关于举办“书香滨州” 2014滨州首届朗诵大赛的通知
中华文化,博大精深,中国朗诵艺术在近代得到蓬勃发展,它是文学艺术中的一支奇葩,朗诵更是一种集文字、音乐、表达为一体的综合艺术。
近年来,朗诵艺术受到众多爱好者的青睐,在群众中普及率越来越高。滨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、滨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联合主办“书香滨州”2014滨州首届朗诵大赛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主题
本届朗诵大赛以“书香滨州”为主题,以朗诵为载体,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,打造精品,为众多的朗诵爱好者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。
二、组织单位
主办单位:滨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、滨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承办单位:滨州市群众艺术馆、滨州市朗诵艺术协会、滨州电视台
协办单位:滨州传媒网
三、活动安排:
本届大赛于2014年5月—7月举办,大赛可以分为三个阶段:各县区初赛、复赛,全市总决赛。
1、宣传推广、筹备阶段:(5月)通过多种媒体向社会推广本届大赛,宣布本届大赛正式启动。
2、各县区初赛、复赛阶段:(6月)大赛启动,各县区组织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宣传,接受报名,组织初赛、复赛,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组织县区颁奖晚会。各县区需在7月10日前,将参加最后总决赛的选手报名表提交大赛组委会邮箱(bzssjlsds@163.com),填写内容不得缺项。
3、总决赛阶段:(7月,时间以组委会的安排为准)大赛组委会组织各县区的获奖选手参加总决赛:(1) 上午,进入总决赛的选手接受山东省权威朗诵专家的朗诵表演培训。
(2) 晚,全市总决赛,省级专家评委现场点评。
四、参赛对象:本次大赛面向全市朗诵爱好者,参赛选手年龄、职业不限。
五、参赛形式:朗诵可创新形式(配乐、伴舞、器乐、情景剧等),人数不限,作品主题鲜明突出,内容积极向上,参赛选手感情饱满真挚,表达自然。
六、评分标准:共计100分
1、朗诵作品主题健康,积极向上;
2、普通话发音准确,口齿清晰,语音规范;
3、对作品的理解准确、感受具体;
4、语言表达感情真挚,基调恰当,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;
5、仪表仪态大方得体,富有舞台表现力;
6、朗诵时间不得超过4分钟,超时扣2分。
七、奖项设置
1、大赛设金奖、银奖、铜奖以及优秀组织奖,根据报名情况,最终确定各奖项名额,并颁发证书。
2、此次获奖选手将成为滨州市朗诵艺术协会会员,代表滨州朗诵协会参加山东省朗诵大赛。
八、活动要求
请各县(区)文广新局,市直有关单位积极配合,做好组织推荐和宣传报道的工作。
联系人:曹 宁:18605432712
付荣凯:18265431171
大赛组委会电子信箱:bzssjlsds@163.com
滨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
滨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滨州市群众艺术馆
滨州市朗诵艺术协会
2014年5月23日
滨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
滨州市群众艺术馆
滨州市朗诵艺术协会
2014年5月23日